這是一個沒什麼必要但又必須提供「官方說法」的問題。
首先,開設個人網站(或者粉專,或者其他什麼社交平臺)與否,純粹出於個人意願──除非本身受制於演藝經紀合約或政府機關規範,開站的動機總是「唯心」的成分居多。
當然,就大趨勢來看,現下也有愈來愈多素人投身自媒體(self-media)的行伍:從醫師到律師,從葬儀人員到檳榔攤主,我覺得此等百花齊放的盛況挺不錯的,尤其各行各業的先進願意貢獻所長,共享知識,而相關的一手經驗藉由網際網路的傳播、串結,也隱然催生出嶄新的對話場域……縱使當中不免挾珠玉和泥沙俱下,討論亦不見得總是客觀理性,至少打開了現實以外的可能。置身其間,有如置身混沌而蘊含無限生機的數位三角洲。
其次,過去查找各項資訊,同樣獲益於線上內容頗多,我也在網路世界發現了許多新奇有趣的人事物,他們的「另類」或難見容於傳統載體(甚至在我的經驗範疇之外),虛擬的邂逅卻能帶來真實的受用感;而在披沙揀金的過程中,我對牛驥同皁的現象亦深有所感,一些掌握流量密碼的意見領袖乍見高大上,但細觀其表達敘事的可讀性、論據本身的真確度乃至於圖文不符的比例,有時竟或予人「有沒有搞錯?!」、「這樣也行?!」的臉冒三條線之感。
既是如此,與其坐而言,何不起而行?何不直接將自己打造成一枚精鑄的良幣?橫豎我只是將過去數年間積累的上千篇筆記重新整理,經由個人網站及相關社群平臺發布出來罷了。
至於標題中的〇〇和☉☉是誰──不妨就帶入各自的閱聽經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