啄大米,抓小雞,流量載舟亦覆舟──涉外網紅之亂有感

不知為何這篇文我就想配吳哥窟的佛像──可能有點「人在做,天在看」、「業力果報,自做自受」的意思(圖片來源:CTPphoto)。

標題化用北宋流傳一時的俚語:「打破筒(童貫),潑了菜(蔡京),便是人間好世界。」

網紅之亂由來久矣,事態於今尤烈,前有Toyz探店遭毆、陳沂當街被打等社會事件,現在又發生兩起與「跨國移動」有關的紛爭。

從大米到小雞,從義大利到柬埔寨,儘管當事網紅受到譴責的原因各有不同,引起炎上的過程卻不乏共通之處:其一,兩者皆是以誇張化的聲情與敘事,在社群媒體前展現日常生活的自我表演(高夫曼語);無論是跪地擦拭的舉動還是「溢水」變「漏水」的概念抽換,對照當事領隊真誠剴切的聲明,這些騷操作就不免予人亂帶風向之感;而剃頭扯衣、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直播更是演好演滿,幸得有識之士點出箇中破綻,鏡頭前後以假亂真的落差,更讓人覺察三觀的雙向崩壞。

其二,部落客也好,作家也好(順道一提,我真心覺得「作家」這個詞在當代已經被濫用了,現在隨便出點圖片比字多、兜售心靈雞湯或千篇一律旅遊感悟的,都可以堂而皇之地使用這頂桂冠),影音創作者也好,於今彷彿為了衝高流量,臉面和尊嚴都可以毫無節制地按地摩擦──有些善用身段與手段造勢,「拘泥在狹窄圈子欣賞自己的龐大身影」(簡媜語),公審過後,面對反撲同樣擺出欲拒還迎的姿態,一次次醞釀茶杯裏的風波,無非凸顯個人「高高在下」的格局;有些則利用前此報導和輿論營造的印象勇闖「詐騙園區」,自導自演的行徑背後,反映的同樣是自認高人一等的優越心態,為此可以隨便造謠並抹黑我們的鄰國,並且這已不是首例──早先不也有位號稱在清邁遭擄的臺灣人,上網信誓旦旦地表明自己是在泰國當地喝了調酒「孟婆湯」,然後才失去意識嗎?

除卻檯面上的爭議,兩位網紅又陸續被起底過往的黑歷史:布施賸餘的火鍋湯底,唆使廠商灌水產品重量,販賣假發財金、假手鍊、假品牌吹風機……往事並不如煙,就算只有十五分鐘的諢名,在網際網路時代也是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」,與其處心積慮地樹立人設,不如腳踏實地過日子,回歸本來面目。如同王爾德所言:「做自己就好,畢竟其他人已經有人做了(Be yourself. Everyone else is already taken.)。」

後記:順藤摸瓜,看到呂秋遠評論「晚安小雞柬埔寨作死」事件,其中包括再現了「該事件若發生在臺灣」的場景SOP,比如網路罵戰、民代偕同開記者會云云,實在令人心有戚戚焉;不過,他言及在此次事件中,對柬國法院判刑之舉額手稱慶的臺灣人「……彷彿找到了知音,渾然忘了無罪推定、罪刑法定、程序正義等等基本法治原則。惡人要有惡人磨,是吧?」我認為這樣的連結也太過武斷,好像只要不同情他們的遭遇,就該一同被打入違反亂紀之列,實際上可能恰恰相反──那些支持速審速決的群眾,很可能才是最期待公理被落實、正義被伸張的人。

從一方面而言,東南亞國家對於犯罪的處置向來就極富效率,從新加坡、泰國到印尼,莫不如此──尤其在本案當中,警方查驗出假槍、假血漿、裝神弄鬼的道具若干以及事前就寫好的腳本,這不是臨時起意,根本「預謀」,而且罪證確鑿,如此一來,西港初級法院根據該國刑法的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裁量刑責,有什麼不對?

的確,在程序正義方面,君主立憲制的柬埔寨不若民主的臺灣,速審速決的作法有可能因為過程中證據的隱蔽、調查的不充裕,而產生失衡之虞……可是話說回來,按照呂秋遠給出的(無比真實乃至於直擊人心的)發展劇本,依循程序正義的步調來執行,到頭來果真能讓滋事份子得到應有的懲罰嗎?還是不過將曠日廢時的攻防變成毫無意義的內耗口水戰?這種來來回回的牛步,究竟是民主的體現,還是假民主和尊重之名,實則懈怠職守,或者暗含有觀察輿情以便見風使舵的顢頇?很多時候,正是因為拖沓消極的「程序不正義」,造成了最終的「結果不正義」──此間的動蕩全部由社會買單,坐享流量與黑紅名聲的當事人則以極其奇特的方式卸責脫罪;他們要煩惱的,只是該如何重寫腳本,好蘊釀下一回語不驚人死不休的行動。

 
 
Summary

Comments are clos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