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直對於「電視內容有法可管、網路內容任由他去」這件事,感到十分不可思議,迄今臺灣仍缺乏一部具象的數位法律羈束虛假內容的產製,彷彿暗示了來到社群媒體的領地,只要將一切綜藝化,就可以不必負責任。
兩位(或N位)網紅的翻車,不是開始也不會是結束,當個人評論挾帶主觀惡意、並藉由傳播通道放大負面影響力,當一切所見均有腳本進行事前劃定,為達目的而罔顧事實……置身這樣的數位時代,倒還不如歸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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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學創作中的自我表演──參與「新詩選集」作業有感
忙碌到不行的當下,我居然還有餘裕就參與新詩選集作業一事撰寫心得,實在也是不吐不快──憑心而論,這項事工離我熟悉的閱讀經驗較遠,近乎啼聲初試;可也就是接下這份選務後,龐雜的文本內容進一步開啟了我另類的視域,就像雛鳥被母鷹逼迫著跳脫舒適圈、直面危崖與深淵……殊不知危崖有花,深淵也具備反向凝視的魔力,經此一躍/閱後,果然長了自己不少的品味和工夫。